清新的早晨,新的一天
(By volgarv)

發明相機的目的:
記錄真實。

真攝影的意義:
以操作相機為手段,將所見到的「真實場景」記錄下來,並妥善保存。

真攝影的目標:
將記錄下來的「真實」,轉化成「意念」,傳達出「感覺」。
若未以「寫實場景」為基礎,便無法談論「創作」,更無法表達「感情」

操作者的差異:
表達真實,上品。(以真實景,傳感達意)
記錄原貌,中品。(操作嚴謹,還原現場)
只按快門,下品。(隨手拍拍,僅供回憶)
破壞真實,不列入。(已不是真實的場景、也孛離相機原本的用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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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軾《超然台記》
「凡物皆有可觀。苟有可觀,皆有可樂,非必怪奇偉麗者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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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與器材的優劣,兩回事
能夠選擇適用工具,真本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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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有定義,才有理論;
先有理論,再談應用。

不懂定義,理論不學,談應用?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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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各界前輩,提供有建設性的負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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